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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穆斯林妇女可以向丈夫寻求赡养费:SC

  

  新德里,7月10日(IANS):周三,最高法院裁定,一名离婚的穆斯林妇女有资格根据《刑事诉讼法》(CrPC)第125条,向分居的丈夫寻求赡养费。

  由法官B. V. Nagarathna领导的法官席正在处理一名丈夫提出的特别休假请愿书,该请愿书质疑向被告妻子每月发放1万卢比的临时赡养费。

  被告辩称,鉴于1986年《穆斯林妇女(离婚权利保护)法》,离婚的穆斯林妇女无权维持125 CrPC请愿书,必须根据1986年该法的规定进行诉讼。

  

  它补充说,与CrPC第125条相比,1986年的法案对穆斯林妇女更有利。

  丈夫辩称,以下法院没有考虑离婚证书是在2017年9月根据属人法签发的事实,他没有义务因离婚而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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