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也就是11月18日,政府通过Facebook宣布,州长Daniel Pruce已经批准了《公共服务管理法》。
这项新立法旨在使香港的公共服务现代化,并提高其效率。该法案取代了20世纪70年代早期过时的通用命令,该命令以前管理公共服务业务。副州长小大卫·阿彻(David Archer Jr .)强调了这一变革的必要性,他表示,旧的秩序已经被“搁置”,为指导公共服务行为的更现代的政策让路。
今年8月,总理Natalio Wheatley博士向议会提交了《公共服务管理法案》(Public Service Management Bill),强调了加强公职人员问责制的必要性。他指出,公共服务是在总督的领导下运作的,这是一个非选举产生的职位,造成了“民主赤字”,阻碍了有效的服务提供。
韦奕礼博士认为,这种结构限制了效率和问责制,使公务员对自己的表现负责变得具有挑战性。
该法明确规定了部长和高级公职人员的作用和责任,包括授权职能和管理部级工作人员的规定。它还设立了维尔京群岛公共服务学习研究所,该研究所致力于培训和发展公职人员,以确保他们拥有有效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技能。
这项立法在立法者中引发了激烈的辩论。第三区代表朱利安·弗雷泽在辩论中表示担心,该法案可能会扩大副州长的角色,潜在地削弱部长的权威。他警告说,这可能导致民选官员和副行长之间的权力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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