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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自卫:致命武力何时合法,何时不合法

  

  

  美国东部时间周日凌晨5点刚过,一群男子闯入了22岁的安大略省米尔顿居民阿里·米安(Ali Mian)的房子。据警方称,他还活着。

  绵通过他的律师声称,闯入的男子袭击了他的母亲,其中一人已被控非法持有枪支。就在那时,勉据称开枪打死了其中一人。

  警方说,屋内响起多声枪响,其中一名进入屋内的男子死亡。

  绵被控二级谋杀,目前正在等待审判。

  这起事件发生在加拿大自卫法在哈利法克斯成为头条新闻不到两个月之后。警方称,两名男子闯入一户人家,一名居民将其中一人刺死。

  刺伤被裁定为他杀,但目前还没有对死亡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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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拿大的自卫法

  引人注目的入室抢劫和随后的死亡事件引发了一个问题:当有人入侵他们的家时,加拿大人可以合法使用什么武力?

  根据两位刑事律师的说法,这个问题的答案比大片和热门犯罪电视节目看起来要复杂得多。

  渥太华刑事辩护律师迈克尔?斯普拉特(Michael Spratt)表示:“如果人们把法律问题非黑即白地看待,就会遇到麻烦。”

  如果有人闯入你的房子,那并不一定给你权利对他们使用武力,当然也不是使用致命武力。”

  虽然美国公民根据州的不同有不同的自卫法律,但加拿大的《刑法》适用于全国各地——该法中涉及自卫的部分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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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没有所谓的“城堡原则”,这是美国一些州的普通法原则,它赋予人们使用合理武力——包括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免受闯入者的伤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加拿大人没有追索权。

  《刑法》第34节和第35节规定,一个人在为自己或其财产辩护时不受刑事责任,只要事件符合某些限度。

  加拿大有三个严格的标准,规定了加拿大人可以在不面临入狱的情况下,如何以及何时保护自己、他人或自己的财产。

  刑事律师所罗门·弗里德曼说:“要想从这种辩护中受益,首先需要的是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或他人严重身体伤害的合理恐惧。”

  换句话说,一个人必须有合理的恐惧,担心自己或周围的人会被杀害或严重受伤。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能使用致命武力来保护自己。

  《刑法》中的自卫部分随后询问,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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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里德曼说,如果你通过了这两个障碍,“我们就会转向你使用武力的合理性。”

  “这就是事情变得复杂的地方。因为你如何判断你的行为是否合理?”

  2012年,保守党政府决定帮助澄清在自卫背景下什么是“合理”。他们收集了法官过去用来帮助确定什么是“合理”的各种普通法因素,并将它们全部纳入《刑法》。

  弗里德曼说,结果是“一系列因素”,以确定自卫行为是否合理。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武力或威胁的性质

  即将使用武力的程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可用手段对可能使用武力作出反应

  此人在事件中的角色

  是否有任何一方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器

  事件当事人的规模、年龄、性别和身体能力

  任何关系的性质、持续时间和历史事件各方之间的冲突,包括任何先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以及这种武力或威胁的性质

  事件各方之间的任何互动或沟通历史

  性质和比例这个人回应的民族性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所犯的行为是否出于回应Nse指某人明知合法而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

  斯普拉特说,根据这些因素,例如,如果闯入者是一个手无寸铁的15岁小男孩,而居民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健美运动员,那么使用武力自卫就被认为是不合理的。

  他说:“你还必须审视自己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如果我激怒了你,或者我闯进了你的房子,然后你以武力回应我,我能以武力回应你,声称自卫吗?可能不会,因为我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积极和非法的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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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stitutes自卫吗?

  两人之间的历史是另一个因素。例如,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卫是出于报复,这就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但斯普拉特说,其他因素,如家庭暴力,可能会影响一个人对自己使用武力合理性的信念。

  《刑法》并没有强迫加拿大人“精确测量”或以完全相同的武力回应威胁。

  弗里德曼解释说:“我们理解自卫是一种动态的、有压力的情况。“与此同时,如果有人对你举起拳头,你不能朝他们脸上开枪。所以力必须是成比例的,但它不需要精确测量。”

  弗里德曼说,如果辩方成功地提出了所谓的“自卫的现实”,这意味着他们表明存在“自卫的合理可能性”,那么责任就会转移到国王身上。

  王室必须证明“排除合理怀疑”,该人使用武力时并非出于自卫。

  “因此,法院必须否定并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它在这三个步骤中的任何一个都失败了:要么没有对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合理恐惧;或者他们使用武力不是为了自卫;或者使用的武力不合理,”弗里德曼说。

  “他们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其中一项是缺失的。至少是其中之一。”

  然而,达到这一点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弗里德曼解释说,在事件发生后,警方必须决定是否有“合理或可信的理由相信已经犯下了罪行”。

  “任何时候发生杀人案,通常都有合理和可能的理由相信犯罪已经发生。”

  弗里德曼补充说,自卫的测试是如此复杂,以至于警方倾向于“将自卫的评估留给王室和法院。”

  在加拿大,虽然每一项犯罪都可以保释,但一级和二级谋杀指控必须由高级法院法官审理,而且它们具有相反的责任,这意味着被控者必须证明他们为什么应该被释放,而不是由王室证明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被释放。

  被拒绝保释的加拿大人可能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在法庭上证明自己。

  在加拿大,如果在省级法院审理,审判不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延迟,直到18个月,如果在高级法院审理,则不会被认为是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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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保释听证会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是王室案件的力度。根据弗里德曼的说法,一个强有力的自卫案件可以帮助确保这个人在家中度过等待审判的几个月,而不是在审前拘留中。

  这位刑事律师说:“我们不希望看到一个被假定无罪的人……在审前拘留中服刑很长一段时间,结果在案件一开始就不是很有力的时候被判无罪。”

  “所以肯定会有人提出这样的论点,即强有力的自卫案件是无力的王室案件。”

  弗里德曼说,总的来说,加拿大人如果觉得自己处于需要自卫的情况下,应该遵循一个基本的经验法则:“你的行动需要合理和适度。”

  “虽然很难知道那条线在哪里,但你必须知道那就是那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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